愿唱首不散的春曲

古人有云,清明时节雨纷纷,现在的天气却在阴晴不定中度过,早上起来看到窗外湿答答的一片,雨天的惆怅油然而生,不料午后便是灿烂的阳光,不免忍不住想出去走走。穿衣也因此变得尴尬起来,披外套吧有些闷热,不披吧又有些寒意。有时在家起来的时候,同时对着春装夏装们发呆,犹豫不定;天气不好的更是连挑衣服穿的心情都没有,拿起前一天穿的披上就走出了房间。

就目前来看,最爱莫过于春天。记得小学的时候,每到这个季节就可以养蚕养蝌蚪,和表弟拿着一个红色的塑料桶就去家对面的公园小池子里抓蝌蚪。渐渐发现桶里的蝌蚪越来越少,长大后才知道蝌蚪也会弱肉强食;其实不要说蝌蚪了,这个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。就像那些富人剥削着穷人仅有的人精力和意志。也许这是事实,不过强并不是天生的强,很多所谓的弱只是在一个又一个选择中放弃了变强的机会而已,所以强者有他强的理由-我后来看开了弱小蝌蚪的死亡,不再把他们按体型分开饲养,多提供食物便是了。

还有一个喜欢这个季节的理由就是它总会给我留下一些深刻的记忆。实在不知道从何讲起。

两年级,小学的一次春游,去郊外烧烤,吃过后就玩了起来,剩余的食用油被倒进了未熄灭的炭火上,顿时火光冲天。之后怎么处理的不记得了,只记得最后的结果是我们一圈人在下午的活动中全程跟着老师,回去以后除了游记以外还有一份检讨。庆幸的是有不少人一起挨罚。

三年级,有次体育课,老师带着我们去双杠单杠那边玩。初春的晴天,阳光总是灿烂。快下课的时候我冲到双杠旁边,为了显摆,自己爬了上去。这时下课铃在操场角落的音响里传了出来,我急着下来。不知道是手滑还是脚滑,在半空踉跄了下就倒着摔了下来,头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。站起来,揉揉后脑勺,摔得好疼。感到头上湿湿的,发现满手的血。那时天气依旧晴朗。朝着阳光,老师逆着光大步朝我走来,捂住了我脑袋,把我扶到了校医处。

没有任何的麻醉,硬生生地缝了两针,后脑。看着血滴在桌上的盆子里,导致我现在看到新鲜的血就毛骨悚然。好像之后我就在学校变得挺有名了,脑后那条疤也成了人生的印记。

五年级,知道了自己马上要去上海,也许新的生活就像楼下那片草地,莺飞草长。

六年级,那时候一起帮某个同学过生日,晚上就住在了他们家。他房间不大,4个人就两个睡床上,两个睡在地上。我和他睡在地上,晚上聊着聊着差不多睡着了,心里萌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,也许那是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性取向吧。不过很快的,他就转学了,心里的可惜并没有维持多久,随着时间就被慢慢的冲淡了。

初二,和她分手了,也许是某种意义上的第一次,也许是某种意义上的最后一次。之后几天,穿着薄薄的衬衫,坐在操场边上,从热烈的夕阳一直到春风瑟瑟。看着这些就像看着自己的爱情,轰烈到殒落,也许从一开始,这唱的就是一首曲散人终。

初三,在这个适合穿白衬衫的季节里收到了一学霸女生的表白,没有犹豫,拒绝。

最近又知道那个女生SAT考了满分,感慨万千,这种整个亚洲也许都只有个位数的成绩让我望尘莫及。如果以后还能见到,我一定好好的拒绝一次,你很优秀,可是我们不适合,词汇量不一样怎能谈恋爱。

高中的春天,在我的生命中给予了这个季节不同的意义,仿佛不会消逝阳光和草地让我期待着一场一样不会消逝的爱情。也许青春就像这个季节终会过去,但没人愿意忘记自己所经历的那场春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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